案 例1
2024年3月8日上午10时左右,交通执法人员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在德江县高家湾查获当事人安某好驾驶的贵D0***6(9座)小型普通客车,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安某好从德江县载客8人到贵阳市,分别收取乘客车费120元至130元不等,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予以认定,德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6日下午3时分左右,交通执法人员在德江县时代上层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贵DD***77(5座)小型轿车,驾驶员周某刚。经调查核实,周某刚通过某违规平台接单,从环西路鲁家湾路(路口)西南侧载客1人到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城南大道),平台显示收取车费5.80元,周某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予以认定,德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下午3时,交通执法人员在城南大道开展执法检查时,排查车牌为贵D的小型客车上载有2名乘客,经调查核实,该车搭载乘客从老人民医院前往城南农业银行,乘客通过某违规平台下单,显示车费7元,到达目的地后平台自动扣费。驾驶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擅自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交通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先行证据保留,对涉嫌车辆进行暂扣,并告知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在此
交通君向广大乘客发出倡议
让我们行动起来
拒乘“黑车”,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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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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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的危害
危害一
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行驶过程中无任何动态监控等实时监管,安全隐患极大。
危害二
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购置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理赔艰难。
危害三
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没有经过职业资格培训、安全学习及备案登记,极易发生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危害四
非法营运侵犯合法运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存在引发侵害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社会治安案件等不稳定因素。
编辑:涂 静
责编:李嘉维
编审:张 辉
总编:陈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