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督导进行时】德江县司法局: “四做”共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07 16:06 作者:苏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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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德江县司法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铜仁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该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贵州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省委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关于认真落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扫黑除恶有关指示要求的通知》(德扫黑除恶办〔2019〕8号)文件精神。会议强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坚持“四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一是做精政策解读,把握工作重点。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必须要带头深入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决策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深层次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做实宣传发动,持续营造浓厚氛围。要更加注重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担负起应尽之责。充分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宣传力度,要用好“6·26”国际禁毒日、八一建军节、“9·18”国防教育日等特殊时期,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按照“六进六有三提升”工作要求,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以案释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做细线索摸排,确保摸排实效。结合司法行政“刑事执行”这一特定职责,要更加注重深挖彻查,壮大声势,继续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是否参与涉黑涉恶,辖区内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是否有发现线索未及时举报或者隐瞒当事人涉黑涉恶行为的摸排,对前期排查不到位的,要加大排查力度,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要跟踪彻查。

四是做牢特殊人群的管控,确保不出乱子。各科室处中心、局扫黑办、各司法所负责人,要更加注重落实整改,提高实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提高整改实效。社区矫正科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排查工作,做好谈话记录,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止特殊人群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事故。

该局有关负责同志还对全体参会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并明确要求,各分管同志要对所分管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开展分级约谈,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要对科室其他人员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