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一村民侮辱他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1-08-03 15: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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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15时许,德江县公安局枫香溪镇一村干部张某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家店面卷闸门和门柱上被人书写了一些侮辱性话语,有损自己声誉,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请调查处理。

枫香溪2.jpg

接报后,该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走访调查,该村村民张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发现其有违法嫌疑。随后,民警将其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张某对其在张某某家的店面上写字侮辱张某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德江县公安局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编辑:杨周

责编:李嘉维

编审: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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