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山镇集镇建设、提升集镇品位,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集镇主干道畅通,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经营购物环境,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并报镇政府研究,决定将高山镇老街农贸市场整体搬迁至金山街新农贸市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原因
1、解决因马路市场长期占道导致道路拥堵、车辆违规占道停放等问题。
2、受场地限制,原市场占道经营严重,对通行车辆及人员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3、原市场为开放管理,摊位乱摆,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高山镇创卫工作推进。
二、搬迁地点
三、搬迁时间
定于2023年8月10日0:00启用新农贸市场,老农贸市场于2023年8月11日拆除并关闭。
四、搬迁要求
1.请各经营户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搬迁到指定位置,并根据新农贸市场的功能分区,落实好各自的经营位置,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2.老农贸市场经营户和赶集天沿街摆摊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市场搬迁后,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原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3.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宜
1.市场搬迁后,严禁任何人在集镇道路两侧、街头及公共场所随意摆摊经营,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以自行入市,在新农贸市场指定区域集中摆摊经营。
3.因农贸市场搬迁对各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4.未尽事宜,以高山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
六、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